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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恶冥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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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1-13 20:55:3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▼下附征事一则

党恶冥谴(出自《观感录》)

【原文】龙游邵秋芳,崇祯甲申,县禁屠宰,乡间虑衙役为扰,贿秋芳御之,屠户遂得肆志。乙酉四月二日,秋芳死。七日苏,自言至冥,见冥君审宰牛事,有牛来啮。又屠人王十一,亦欲嫁祸焉,牛刀,血盆,忽现目前。秋芳力辩。冥君曰,虽非汝杀,然当日无汝,此辈畏罪,未必杀矣。查寿数未尽,因令回阳,死后处分。[按]屠戮之事,开之易,禁之难。一劝人开,披毛戴角矣。出入衙门者,尚其慎之哉。

【译白】明朝浙江龙游县邵秋芳在县府任职。崇祯甲申年,县府下令禁止屠宰,乡间屠户恐衙役随时缉查,暗中贿赂秋芳出面阻止,屠户因而得以随心所欲。乙酉四月二日,秋芳忽然死了。七天后又苏醒过来,自言自语说自己到了冥间,见冥官正在审理宰牛案件,有牛见到秋芳,便奔来咬他。有个屠户叫王十一,也想要嫁祸于他,牛刀血盆,忽然出现于面前。秋芳极力争辩。冥官说:“虽不是你亲手杀牛,但当初若不是你暗中作梗,这些屠户害怕官府治罪,未必敢杀。”查看生死簿,发现秋芳寿数还未尽,先遣送回阳,待死后再处分。[按]禁止屠宰之事,解除禁令很容易,但要重新再禁就很难。一旦劝人解除禁令,下一世自己就得披毛戴角了。所以出入衙门者,当谨慎为之啊!

摘自《安士全书》万善先资:党恶冥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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