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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恶杀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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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1-11-19 18:37:1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党恶杀身(昆山共知)

【原文】昆山甫里镇马继,自恃拳棒,结拜兄弟数人,日事杯酒。邻近有贾人,家本饶裕,二子误人其党。一日,马见客人钟聪在镇收钱数百千,欲劫之,邀其党同行,二子不知其故。舟过莲花墩,尾客船,数人从后钩住,尽劫其钱。钟客登岸号呼,近岸乡民,四起逐之。适遇捕盗船到,协力擒拿,无一免者。马继等先后死狱中,止存陈贵,顾祖,朱二,于康熙十一年七月,枭斩半山桥上。贾人二子,有口难辩,竟陷大辟〖死刑〗。[按]又有一人,受人所赠之衣,不知其为盗也。后失衣者,执以闻官,竟毙于狱。然则见恶者,可不凛然知惧乎。

【译白】昆山甫里镇马继,自恃有一身拳棒功夫,结拜兄弟数人,每天喝酒闹事。邻近有个商人,家里本来比较宽裕,两个儿子误入匪党。有一天,马继见客人钟聪在镇上收钱数百千,打算抢劫,邀集党伙同行,商人的两个儿子不知何故,也随之而去。乘船过莲花墩,追上客船,几个人从后面钩住,将钟聪之钱财尽数抢走。钟聪上岸大声呼喊抓贼,近岸的乡民,从四面八方围过来,追逐劫犯。刚好碰上捕盗船赶到,大家齐心协力,把此犯罪团伙全部抓住,无一漏网。马继等人先后死于狱中,只存陈贵、顾祖、朱二,于康熙十一年七月,枭斩示众于半山桥上。商人的两个儿子有口难辩,也被判处死刑。[按]又有一人,因接受他人所赠之衣服,不知此衣服是盗来的。后来失衣之人将他抓住告到官府,竟枉死于狱中。由此可见,遇见恶人,怎能不畏惧而远避呢?

摘自安士全书《文昌帝君阴骘文》广义节录:党恶杀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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